臺大生命教育中心主任孫效智教授於2017年5月29日受邀演講,遠赴韓國翰林大學參加第七屆「生死學:失落與治療」(中譯)國際研討會(Loss and Healing in Life and Death Studies),分享我國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機制設計與立法歷程。
韓國《延命治療權利法》(又稱《善終法》)於2018年上路,保障末期病人拒絕人工延命治療之權利,相當於我國2000年立法通過之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。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是目前亞洲最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一部專法,臨床條件由末期病人擴大為以下五款病類:
一、末期病人
二、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
三、永久植物人狀態
四、極重度失智
五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、疾病無法
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
此次研討會獲得與會者熱烈地迴響,孫效智教授也與來賓熱絡地進行經驗交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