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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建安-《病主法》為生命末期創造多贏局面

十月 8,2018

末期病人與疼痛拉扯,與家屬盼望「再撐一下」的意志拔河,而醫療團隊希望尊重病人的意願,又怕被家屬以法律苛責,過去時常是「多敗俱傷」收場。但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施行,讓臨終場景也可能創造多贏,減少遺憾與悲傷。

 

 

臨終,是什麼樣的場景?在台大醫院家醫部緩和醫療病房,姚建安主任說疾病到了末期,有時候一個症狀就會擊垮病人的生存意志。儘管病人不想再多受一分一秒的痛苦,但家屬卻割捨不下,盼望著多看他一天也好,能夠活著、看著,就是一份希望。但末期病人為了這股盼望盡量撐著,在大大小小的傷口、一次又一次的感染、一次又一次的敗血症的治療過程中疼痛不堪。

 

姚建安說,以過去的經驗,病人過世之後,家屬會回來參加哀傷輔導,回顧陪伴病人的歷程時,常常感到後悔:「為什麼當時沒有讓親人好好講他的想法呢,或當時為什麼那麼堅持呢?」當家人目睹病人嚥下最後一口氣時,是痛苦且身體殘破不堪地離開,都會非常扼腕。

 

面對病人痛苦與家屬盼望之間的拉扯,姚建安主任指出,醫療團隊非常希望能夠解決這樣的意見分歧,透過家庭會議避免這些故事重複發生,這也是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目標之一—減少遺憾。

 

台大醫院是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試辦醫院之一,姚建安主任認為,除了生命已經走到末期的病人,一般人身體還健康時也應該即早進行諮商,有些家屬會覺得「聽起來毛毛的」,為什麼要那麼早就在談論死亡議題,甚至預先拒絕人工營養、流體餵養等等維生醫療措施,「你還沒遇到啊?」

 

但是在全世界的文明國家,都認為預先討論醫療決策並且做好準備,是一個很好的風氣,也因此姚建安主任指出,台灣社會的氛圍需要被打開,從健康良好時就開始進行,而如果已經自覺健康有問題、罹患慢性病,甚至已經到了疾病末期,更應該把握時間,「預先想好你要什麼、不要什麼。」所有的決定才會被充份的尊重,並且受到法律的保障,醫療人員也能避免被《刑法》苛責,甚至家屬也能感到心安,這才是多贏的局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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