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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軒-《病主法》維護生命「自主權」

十月 8,2018

如果讓你躺在病床上30年,吃喝拉撒都必須依靠旁人的協助,並且旁人因為愛你,不讓你自己決定自己的生命,那是什麼感覺?

 

 

 

2004年獲得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的西班牙電影—《點燃生命之海》,改編自真實故事,主角年輕時很喜歡游泳、跳水,在他25歲那年跳水不慎折斷頸部而全身癱瘓,從此只能躺在床上,唯一的風景只剩天花板。有一天,一位身患絕症的女律師因緣際會與他會面,此時他已經躺在床上將近30年……

 

台中慈濟醫院預防醫學中心副主任黃軒,以一部電影道出他對病人自主權的看法,「如果你不能動彈,不能隨心所欲的吃喝拉撒,即使有專門的看護來照顧你的一生一世,請問是什麼感覺?」大多數的人一定會說:「我不要。」

 

但設身處地的想,換作躺在床上的是自己的家人,人們為什麼會替他選擇這種活下去的方式?黃軒醫師認為「我們每個人都是自私的,當我們不是躺在床上的那個人的時候,我們就忘記了躺在床上的那種感覺。」當一個人長期臥病在床,他自主決定的權利,往往會被家人剝奪,但是「這不是叫做愛他,因為『我愛你』,所以我把你的權利奪過來,那不是愛。」

 

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強調病人擁有完整的自主權,這是每個人都必須要有的思考,因為人都必須面臨死亡,總有一天會需要做這樣的決定,黃軒醫師指出,「不要在用到的時候才想到,而是還沒有用到,就已經做到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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