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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宏榮-預先選擇 讓人生無憾

十月 8,2018

當年輕的生命面臨難以挽回的創傷,身為醫生,應該主張搶救到底,還是與家屬溝通放手?如果這些年輕的生命,曾經對自己的人生做出選擇,當生死關頭來臨,結局會不會不同?

 

 

 

 

人生在世,面對無常,必須做出各式各樣的選擇,奇美醫院首席醫療副院長林宏榮主張,「有很多選擇,常常是還沒有發生的時候就要做了。」

 

林副院長過去在擔任神經外科醫生時,台灣還沒強制規定騎乘機車要戴安全帽,當時每天晚上平均會有1到2台手術,都是頭部外傷、需要開顱手術的年輕人。

 

有一天,林宏榮醫師在公立醫院的門診室推進來一個很眼熟的病人,他攣縮躺在病床上,一看就是很典型的植物人,媽媽在一旁說要幫兒子開植物人鑑定的診斷書,林宏榮醫師馬上想起三個月前曾經在急診室看過這個病人。他記得當時曾對這個媽媽說,病人嚴重頭部外傷,預後並不樂觀,即使開了刀也不會醒;但是當時醫院的加護病房已經滿床,這對母子只能再轉院到高雄的一家私立醫院。

 

沒想到私立醫院接手的醫師劈頭就告訴這個媽媽,「妳要不要救妳兒子?妳要救就只有一個方法,就是開刀!但是大概不一定會醒……」在性命交關的情況下,媽媽聽了這樣的話,也只好同意開刀,這個年輕的生命再無其他的可能,就這樣成了植物人。

 

林副院長回想起這段往事,仍然覺得心痛不捨,那個年輕的孩子如果沒有開刀,生命雖然會逝去,但至少病人不會長期受苦,甚至讓一個家庭從此破碎。在生死關頭,家屬常常不知道如何幫病人做決定,選擇了搶救到底,但病人能不能醒來?還能不能跟家人講話?能不能走路?能不能溝通?…每個抉擇都很困難。

 

預先做出選擇有多麼重要?林副院長開始思考,也發現在國外有一個制度,人們到學校念書、工作、甚至是16歲考駕照,就要填一張表格,如果發生車禍意外喪生,是否要器官捐贈?這個選擇會被註記在駕照上。而當性命垂危的時候,要不要放棄急救?昏迷的時候,醫療代理人是誰?這些決定都必須一一檢視。

 

林副院長時常在想,他的病人,如果能夠事先有機會思考並做好人生選擇,或者跟家裡的人討論過,那麼當意外發生或疾病到了末期,病人才能走到他真心希望能夠走的路上去。在人生各種不同的時間點,都必須要思考這些問題:假如我昏迷的時候,我要請誰來幫我做決定?如果病情不可逆轉,還要不要做無謂的治療?

 

不只是病人要預先做好選擇,以醫療人員的角度來說,醫生迎生送死、給病人醫療救助,都是重要的事情,但以前醫生卻只注重中間的救治,有時候會忽略了生命的開始與結束。而林宏榮副院長認為,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可以補上過去醫療觀念的不足,鼓勵病人預先做出醫療決定,也讓醫生重新省思生死的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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