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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度推廣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照護模式試辦計畫

十月 7,2018

為使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於108年1月順利上路,衛福部已擬定推動相關配套措施,其一為委託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辦理「推廣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照護模式試辦計畫」,協助全國 22 縣市政府衛生局,指定並輔導醫療機構成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及培訓種子(預立醫療照護諮商)人員。本計畫依據「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療機構管理作業辦法」執行,由各直轄市、縣(市)衛生局就符合條件醫院,至少指定一家醫療機構參與本試辦計畫,擴及全國 22 縣市參與試辦,共同為本法將於108年01月06日上路做好充分準備。

目標

一、 協助各縣市地方衛生局指定至少1家醫療機構參與試辦計畫,並於108年01月06日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上路時,確定可提供民眾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,以完成「預立醫療決定」。

二、 協助參與本計畫之試辦醫院團隊成員,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培訓,課程內容包括《病主法》知情選擇決定權、特殊拒絕醫療權、五款特定臨床條件、加強家庭溝通、醫病共融決策等。

三、 建立試辦醫院有關預立醫療決定書之核章、掃描、上傳、健保卡註記、變更作業等相關行政流程與機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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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 by Samuel Scalzo on Unsplas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