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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辦醫院計畫概要說明

十月 7,2018

在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正式上路之後,民眾若想要簽署「預立醫療決定」,則必須先到醫療院所進行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」,與醫療團隊、家人、醫療委任代理人充分討論與溝通、了解五種疾病狀況的預後,才能夠審慎決定自己希望接受哪些醫療處置,達成病人醫療自主,預防個人與家庭受苦之目的。

為了優化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」流程,七家試辦醫院皆已在2017年4月中旬陸續完成醫療人員教育、諮商團隊及志工教育訓練課程,並加強團隊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服務能力,從臨床經驗搜集意見,以期利用更有效率的方式,提供民眾最完善的資訊。

七家試辦醫院:臺北市立聯合醫院、臺大醫院、彰化基督教醫院、衛福部南投醫院、雲林若瑟醫院、臺南奇美醫院、臺東馬偕醫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