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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社福夥伴的話-台灣聾人聯盟】淺談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

十一月 21,2022

社福夥伴的話|台灣聾人聯盟 前理事長 李鴻源
淺談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

 

  我是李鴻源,是一名聾人。還記得在2021年3月的某天,病主中心邀請我與家人一起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(ACP)。過程中我感覺到團隊們都非常貼心:醫護團隊說明很有耐心,有考量到聾人的溝通需求,病主中心在諮商過程中也安排手譯員,讓我們與團隊溝通無障礙。經過說明後,我們明白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、安樂死及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的差別與適用範圍非常不一樣。

  經過完整了解病主法的內容,我也決定簽署預立醫療決定(AD),在未來遭遇疾病、發生意外,或符合五款臨床條件時,可以捍衛自己想要或不想要的醫療選擇,來保障自身的權益。

  回想十多年前,我的母親在脊椎手術後成為植物人,當時的我不知該如何是好!我該不該放手?還是該將母親轉院治療?……後來,母親轉至他院的成人呼吸照護中心,在病床上躺了三年多才離世。若當時母親曾簽署預立醫療決定,明確表達自己的想法,我就能依照她的心願,而不會感到不知所措。

  對整個聾人族群而言,在接收醫療決定或面臨重大訊息時,我們經常被排除在外。大部分的聾人/聽障朋友在重大時刻常被迫做出違反意願的決定,如:聽人兒女決定幫聾人父母氣切。而透過預立醫療決定,聾人可以先針對不同的狀態做好決定,讓預立醫療決定來為他發聲,我認為這是保障自己權益非常重要的方式。

  我特別想與大家分享,由病主法主導立法者——楊玉欣委員所成立的病人自主研究中心(簡稱病主中心),他們發現特殊族群在病主法推動與落實的過程中,容易因資訊落差、經濟困難,及身障狀況造成的溝通與行動困境等,而被排除在外,所以他們集結民間力量共同推廣「弱勢族群創新服務案」。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新模式,讓服務更貼近我們的需求,落實權利平等。我非常認同這樣的理念。

  從2021年開始,病主中心聯合各界夥伴,奠基於服務罕病病友病家的基礎上,將友善特殊族群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創新服務方案推展至聾人/聽障族群。我也期盼讓聾人/聽障族群更了解病主法並掌握自身權利,所以在去年5月,我與手譯員夥伴共同參與了病主法核心講師領航十二班課程21小時的共學,與眾多的醫護人員一起順利通過測驗並成為核心講師的一員。之後我走遍全台各協會與社區,致力宣導病主法。

  近幾年發生疫情,讓我深刻感受到時間不能再等。我希望鼓勵全台聾人/聴障族群可以帶著家人,共同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,由專業醫護團隊詳細說明病主法及醫療抉擇的內容,並有手譯員協助溝通。

  鴻源在此邀請您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,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!事先決定在未來面臨五款臨床條件時,自己想要或不想要的醫療措施,保障自己的善終權益,讓我們每個人都擁有自由、尊嚴、和平的生活。並支持弱勢創新服務方案,讓弱勢平權、實質平等的理想,不再是夢想!

台灣聾人聯盟 前理事長 李鴻源

 


▲台灣聾人聯盟 李鴻源前理事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