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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建仁-《病主法》是醫師、病人、家屬三贏的法律

十月 8,2018

陳建仁副總統認為,死亡不應是忌諱話題,且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即將於2019年上路,屆時病人將可自主選擇臨終醫療的處置方式,讓醫、病、家屬三方為善終一起努力,使人生更加圓滿。此外,醫界也要改變觀念,從搶救到底,過渡到「尊重生命對自己最後的決定」。

 

 

 

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(簡稱《病主法》)將於2019年1月正式上路,副總統陳建仁肯定這是部進步的「好」法律,走在眾人之先來解決臨終前生命尊嚴受損的問題。他認為,病人透過《病主法》可在特定臨床條件下自主選擇醫療的方式,確保人民善終的權利,期盼政府與醫療機構努力推動,讓社會大眾瞭解病人自主權的好處。

 

陳副總統觀察,「死亡」在台灣仍然是相當忌諱的話題,「又要圓滿善終,又不願意談生死問題,有些時候是兩難」。陳副總統舉自身經驗為例,他的岳父高齡罹患肺腺癌,發現時已經蔓延至身體其他器官,雖住進安寧病房,但始終不願意和家人共同討論病情及後事處理事宜,使得雙方直至臨終前都沒有機會好好道謝、道歉、道愛、道別,留下些許遺憾。

 

陳建仁指出,《病主法》是部三贏的法律,因為《病主法》除了讓病人可以在醫師提供的醫療選項中,決定自己想要的醫療方式之外,醫師也可依據病人的決定而擬定出最適合病人的醫療策略。更重要的是,透過事前決策,尊重病人本身的意願,家屬之間得以更和諧,可以好好陪伴病人走完生命的最後一段路。

 

陳副總統提醒,重要的是每個人對生命的看法一定要有所改變。若希望《病主法》運作順暢,醫療人員對生命意義的了解也不容忽視,生命教育應列為現代醫學教育中的學習重點。陳副總統指出,盡可能地「維持生命」是醫師執業前的重要宣誓,「在醫療的過程當中,搶救生命總是醫師們認為他應該做的」,然而不可否認的是,現代醫學有其無法治癒的極限。面對生命終歸塵土的臨界點,如何從搶救生命轉變為尊重生命個體本身的決定,讓病人以舒適圓滿的方式善終,是所有醫療人員都應思考、面對的課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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